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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集美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8/6/4 9:54:26浏览:1058次
招标编号:厦发改审批[2018]71号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18/6/25 9:00:00
截止时间:2018/6/25 9:00: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的编号建信厦招[2018]001号沈海高速(集美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集美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18]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沈海高速(集美段)等道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对沈海高速(集美段)、厦门大桥集美端互通立交、杏林大桥集美端互通立交、集美大桥集美端互通立交、集灌路(厦门大桥-324国道)等五条道路进行绿化提升,包括道路沿线、互通区绿地提升,跨线桥、人行天桥垂直绿化,同时完善灌溉系统,路线总长21.9公里,绿化提升面积105458平方米,桥体垂直绿化总长2.3公里

2.3. 投资总额:人民币197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698.39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4.2. 内容

2.5.2.1 工程设计:绿化工程专业工程

2.5.2.2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2.5.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8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6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6  5 日至2018 06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思明区龙欣里19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 6  25  09  0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龙欣里19号401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派出)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698.39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8.70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文展苑A区A12—2,邮编:361000

电话:15060403896 传真:   /   

联系人:   叶美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龙欣里19号401室,邮编:361009

电话:13313856959   传真: 0592-5163130 

联系人:  王盼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 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厦门市建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5101535001059400020 

监督部门:厦门路桥景观艺术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2-582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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