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内院地面停车及外墙改造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4029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内院地面停车及外墙改造修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16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16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房屋附属设施施工 |
1.00 |
280162.00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格式。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 供 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 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派出的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所属单位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联系方式:叶警官0591-834427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方式:郑济生、王清清、林欣 0591-83706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济生、王清清、林欣
电 话: 0591-837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