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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零星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8/1 12:00:00浏览:6271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82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2/8/15 9:30:00

磋商邀请

 

本公司受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委托,对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零星印刷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82

2、磋商项目名称: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内容

磋商保证金(元)

1

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一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2000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请于[2022年08月01日起至2022年08月08],[每天8:30到11:30,14:30到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如果磋商供应商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磋商供应商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供应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4.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截标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截标时间前半年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5、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6、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年检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6.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 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方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815号  

联系人:何川

电话:0591- 88065011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王清清、郑济生、林欣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13、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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