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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浮头湾-邵安湾地区1:10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项目样品成分及有机组分分析测试项目
发布时间:2022/4/21 9:36:50浏览:521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41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2/5/12 9:00:00

磋商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的委托,对福建浮头湾-邵安湾地区1:10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项目样品成分及有机组分分析测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福建浮头湾-邵安湾地区1:10万海岸带综合地质调查项目样品成分及有机组分分析测试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2041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招标要求

预算金额(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467400

4600

服务期:1年(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付款方式:工作内容与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最终结算按投标人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含节假日公休日);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肆仟陆佰元整(¥4600.00 )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 如果磋商供应商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磋商供应商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供应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4、磋商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

6.5、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6、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供应商有责任对6.5、6.6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05月12] [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2年05月12 ] [09: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方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http://www.fjddy.com/)、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

监督单位: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815号

12、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815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591-8806506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叶建芳、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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