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永久性用电工程
(监理)单位比选公告
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永久性用电工程 (监理),比选人为 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人才公寓和省直单位限价商品住房二期项目永久性用电工程 (监理)
2、比选人: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北端东侧象峰村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17080473元;
5、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项目规定的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变配电所内高低压系统及建筑红线内外高压线路的施工与安装;变配电所至一户一表施工与安装;变配电所至公共配电室施工与安装;变配电所至幼儿园专用配电室施工与安装;变配电所内通信及自动化系统施工与安装;变配电所内二次部分系统施工与安装。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含施工过程中设计本工程的变更设计及增加的工程量等)及业主要求相关工作等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
6、建筑安装工程费:17080473元
7、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37.6745万元。(注: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终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施工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同比例调整,最终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结的监理费为准,经调整的监理服务费不得高于中标价,若高于中标价,则按中标价计取。)
8、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若实际工期与150日历天不一致,则按具体施工工期施行),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级 电力工程 监理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电力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其他资格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投标时比选申请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三、比选相关事项:
1、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2 年 1 月 12 日至2022年 1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比选文件的收据应妥善保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以补开收据。
2、比选申请书的递交: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2022年 1月 19 日 上 午 9 :30 时,提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方式:低价中选法。
4、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76745元,比选申请人报价时不得超出最高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比选申请文件。
四、发布结果
本次中选结果将在比选人公示栏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 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6层
电话:0591-87810387 联系人:王颖
比选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
联系人:王清清、邱声 电话: 0591-8370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