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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二中2021年食堂服务部招标项目
发布时间:2021/7/23 8:30:00浏览:1643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25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1/8/23 9:30:00
截止时间:2021/7/29 17:30:00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的委托,对连江二中2021年食堂服务部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连江二中2021年食堂服务部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25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承包地点

承包期限()

服务范围及要求

承包范围

投标保证金(元)

1

连江二中

2+1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学校食堂、服务部经营权

1600

1、学校人数约1100人。

2、学校食堂位于校内,约600-800人就餐。

3、学校提供食堂灶具、餐桌、膳厅及服务部经营场所(学校指定)等目前已有的常用设施,不足的设施、器具由中标者自行决定采购,费用自理。

4、投标人应具备无现金消费的条件,所需的设备、安装费用由中标者自行承担,承包期限满后无偿捐献学校。

承包金:食堂承包期内总承包金为0元、服务部承包期(两年)内总承包金160000元,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后3天内缴纳承包金80000元;承包期满一年后缴纳第二年承包金80000元,符合延期承包条件的,可延期承包一年,承包金80000元。

(若受政策影响,服务部承包权收回,则承包金按剩余天数/总天数 *80000”退回中标人)

本次招标经营权期限从2021820日至2023715日,符合延期招标机制,中标者可申请延期承包一年,承包期限从2023716日至2024714日。

管理押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后3天内向校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10万元整的管理押金。承包期限结束等额退回。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1723日至20217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1,600.00)。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营业范围应包含食品经营。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6.2.投标供应商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1月至20216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11月至20216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声明函。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企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①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②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5.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813日上午0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18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15、采购人: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地址:连江县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1380502851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育洁、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福建省连江第二中学

16、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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