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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漳州龙文支行、漳州角美开发支行、漳州长泰武安(步文)支行、福州金牛山支行、福清龙江路支行)网点家具、营销设施与标识项目
发布时间:2021/7/2 10:05:17浏览:2503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23
所属行业:货物类
开标时间:2021/7/22 9:30:00
截止时间:2021/7/8 17:30:00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银行(漳州龙文支行、漳州角美开发支行、漳州长泰武安(步文)支行、福州金牛山支行、福清龙江路支行)网点家具、营销设施与标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中国银行(漳州龙文支行、漳州角美开发支行、漳州长泰武安(步文)支行、福州金牛山支行、福清龙江路支行)网点家具、营销设施与标识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23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采购标的

招标要求

预算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网点家具

详见招标文件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769260

7700

2

营销设施与标识

375182

3700

合同包一服务网点分别为:福清龙江路支行、福州金牛山支行、漳州长泰武安支行、漳州角美开发区支行、漳州龙文支行。

合同包二服务网点分别为:福清龙江路支行、福州金牛山支行、漳州长泰武安支行、漳州角美开发区支行、漳州龙文支行。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172日至20217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允许投标人通过邮件发送方式进行报名,投标人应先行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办理报名手续)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7700.00 );合同包2为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00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合同包一与合同包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合同包一营业范围应包含家具批发或零售;合同包二营业范围应包含营销设施与标识批发或零售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6.2.投标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11月至20215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11月至20215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2)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为本项目提供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以及设备清单列表。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6.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6.36.4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被列入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禁用、退库名单(注:本项目暂不接受正在被中国银行相关审查机关要求配合调查企业参与)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722日上午0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172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15、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591-87090570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郑育洁、王清清、林锦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监督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6号福建中银大厦

16、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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