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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发布时间:2021/4/22 8:30:00浏览:3584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15号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1/5/12 9:30:00
截止时间:2021/5/12 9:30:00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1015

    3、招标范围:

合同包

项目名称

具体要求

入围数量

投标保证金(元)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围项目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家

5000

服务期

意向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备注: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服务资格并不意味一定会承接到具体业务,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中标人承接项目的数量。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1422日至20214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盖章单位介绍信。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提交,由投标供应商自行包封于信封内并加盖公章(需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其公司全称以及此次投标的编号或合同包号)。

6、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招标代理);

②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则无需提供此件)

6.2、投标人有连续3年(含)以上的相关领域从业经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还须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10月至20213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10月至20213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在投标人在福建省福州市市区(六区)内应设有办公场所的场地(注:办公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信息的;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①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直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②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4、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5、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供应商有责任对6.46.5条规定的条款中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6.6、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应于2021512日上午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15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将问题以书面原件形式(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提交(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注: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供应商关注;

监督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预算财务部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16

联系方法:0591-87874721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6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1-8787474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王清清、郑育洁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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