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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榕城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8/27 8:30:00浏览:3237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30-1号
所属行业:服务类
开标时间:2020/9/7 9:30:00
截止时间:2020/9/2 17:30:0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委托,对2020年榕城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磋商项目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30-1

2、磋商项目名称: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内容

最低控制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2020年榕城车险损余旧件物资回收项目(重新招标)

一批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1100000

11000

3、磋商文件购买时间:请于[2020827日起至202092][每天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址: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售后不退。

5、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00)。

    5.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磋商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境内磋商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磋商供应商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2月至20207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2月至20207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5)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3、一个磋商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磋商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4、磋商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097] [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磋商时间:[202097] [0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方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方提出。

10、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1条要求执行。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磋商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

监督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12、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号:35001877607052500636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城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保险大厦  

联系人:王忠霖 

电话:1895025526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联系人:王清清、郑育洁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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