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筑鼎建筑与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 E3501820102100291002 (招标编号)的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三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9]02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方参加该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的投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三期(方案及初步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福海路西侧,万沙路西北侧,万沙支路东南侧,漳江河西环路东北侧;
2.3. 工程建设规模:用地面积51415平方米(计77.12亩),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28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2845平方米。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项目为装配式建筑(包括拟设计工程的用地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栋数、层高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07573.2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6826.52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及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如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但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设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7. 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及附属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程(含绿化工程)、基坑支护、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 (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环境工程等)专业工程。
2.8.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 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请受到招标人邀请的投标人于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8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100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记名投票法、排序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均须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6826.52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555.1775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http://121.204.155.228:25000/)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9号3#13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38721976传真:/;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锦绣大厦七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06268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王清清、何敬东。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帐 号: 3505016171070966688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2号电信大厦6楼、7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