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的委托,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0年复印机全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2020年复印机全包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闽建信采购2020015号
3、招标范围:
包号 |
序号 |
合同包名称 |
最高投标含增值税限价 (元/印) |
投标保证金 |
1 |
1 |
2020年复印机全包服务 (富士施乐一体式复印打印机) |
A4桌面型黑白:0.18元/印 A3机型彩色:0.95元/印 A3机型黑白:0.07元/印 |
3000元 |
合同期限 |
服务期为 1年(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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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本部(含福州所有区县及平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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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共分1个包,服务期为 1年。如合同期内维保服务出现问题,中标人遭到招标人及其分支机构3次或3次以上投诉,经查证属实,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获取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00)。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采购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将汇款底单(必须以对公形式并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合同包号)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同时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或获得制造厂商有效授权的代理商;非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参加投标,必须同时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制造厂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制造厂商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任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19年8月至2020年2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
(3)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信息的;供应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信息,并将查询结果(截图)作为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①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②投标文件应附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6.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投标人须提供合作伙伴廉洁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密封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后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如有特殊情况可要求延长);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下述的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投标截止时间五个日历日前,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与本招标代理公司联系,口头质疑不予接受。若超出上述时限才提出质疑,其质疑将不予接收。
14、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fjjianxin.com/)网站上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5、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服务费银行帐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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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51008070013000071949 |
监督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预算财务部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16号
联系方法:0591-87874721
16、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16号
电话:0591-87874743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电话:0591-83706268 传真:0591-83706622
联系人:小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