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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镇波路道路工程
发布时间:2019/10/31 0:00:00浏览:1732次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字[2019]宁第009号
所属行业:工程类
开标时间:2019/11/12 9:00:00
截止时间:2019/11/12 17:00:00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镇波路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19]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主城区火车站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镇波路东起金马北路、西至余复路,全长288.638米。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8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镇波路东起金马北路、西至余复路,全长288.638米。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双向双车道,道路红线宽度18米。项目建设内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的10.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1196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不含预压期)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要求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允许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要求已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允许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3.7.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要求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允许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3.7.3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文件要求已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不允许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1日 00:00:00至2019年11月5日 00: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2日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年11月12日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正大路8号,传真:/

联系人:龚女士、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天湖东路6号宝信•行政公馆2607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2644381113@qq.com

电话:0593-2513613,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闽东中路12

联系电话:0593-29237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镜台山路9号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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